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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新淮河村镇银行开展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
时间:2019年11月14日 浏览量:460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蚌埠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蚌银保监办发(2019)55号)要求,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整治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乱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我行成立了以孙新全行长为组长,李建亭副行长、王建兴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支行负责人为成员的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暂设在风险合规部。同时出台了固镇新淮河村镇银行关于开展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20日。
二、工作内容。
(1)各部门、支行要将本方案仔细学习,将内容传达至每一位员工。
(2)各部门、支行接到此文后按照时间要求对照职能特别是在产品设计方面、营销宣传方面、产品销售方面、内部管理方面、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方面等进行自查,自查范围是现有涉及消费者的各类业务以及事关消费者的各类问题,不设定起止时限,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将问题及整改情况于11月15日上报风险合规部。
(3)风险合规部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导问题单位进行改正,11月15日至20日风险合规部会同条线管理部门对我行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再次进行排查,对各支行(部)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情况进行汇总报送至银保监局对口监管处室。
三、相关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是广大金融消费者提升金融消费观念,转变金融意识的集中体现,要在本次活动中大力提升我行金融服务水平与业务合规能力。二是各单位要树立“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观念,发现问题及时暴露,不准存在隐瞒不改情况。三是自查期间银保监会蚌埠监管分局将会对金融机构进行抽查,如我行被抽查,各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四是各支行(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全员参与、全业务覆盖,确保与整治市场乱象工作紧密衔接。
各部门、支行要充分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各条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照通知内容梳理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并以此次活动开展为契机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提升我行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