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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银行业协会开展3.15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14-08-10 作者:蚌埠市银行业协会

    蚌埠市银行业协会在3・15之前,为提高银行业消费者满意度开展了一系列活动。<?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与媒体合作开展一系列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313日《南京晨报》在3・15消费与安全主题专刊专题采访了蚌埠银监分局李爱国局长、蚌埠市银行业协会高干会长,他们分别对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意义做了解读;对银行业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为保护银行业消费者权益采取的主要措施做了介绍;对银行业消费者在办理银行业务时,为保护自身权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做了解答。

  二、召开银行业消费者座谈会。311日蚌埠市银行业协会召开了银行业消费者座谈会,座谈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大型企业、小薇企业及个人消费者,座谈会还邀请了银监分局和部分新闻媒体,并当场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解答。

  三、积极参加市政府举办的3・15广场宣传活动。315日蚌埠市银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在蚌埠文化广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进行了宣传;二是对银行业监管部门保护银行业消费者权益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解读;三是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四是对消费者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如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进行了宣传:1)如何注意银行密码的安全。(2)如何注意银行卡使用安全,特别是在ATM机操作时。(3)如何区分存款、理财、保险等产品,关注产品风险提示信息。(4)注意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兴银行业务的安全使用。(5)如何防范警惕电信诈骗。(6)消费者如果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时,可通过那些途径获得帮助。

  四、对银行网点柜面情况进行了检查。3・15之前市银行业协会对银行网点柜面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银行业有无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杜绝霸王条款。另外,在规范经营、个人理财、个私贷款、服务收费、客户投诉等业务领域有无违反规定,在产品推介、宣传、讲解中是否明确体现,严格履行对金融消费者的告知义务。(蚌埠市银行业协会 孙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