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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银行业协会“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31 作者:蚌埠市银行业协会

 

 一、活动目的<?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提供消费者教育服务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有利于增强从业人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也有利于会员单位建立健全消费者教育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对强化银行消费者金融安全意识,提升银行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构建公平、公正金融市场环境,具有深远意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已连续开展多年,在总结往年活动经验基础上,根据本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安排

(一)蚌埠市银行业协会是本年度银行业消费者权益活动主办单位。各会员银行为主要参与单位。

(二)各会员银行要按照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具体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和联系人。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制作宣传标语横幅、LED屏、短信、微信)等。印发宣传资料并制定宣教普及内容。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开展宣传教育。

315”前后,市协会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活动,统一协调沟通。借助各类新闻媒体优势,集中进行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政策及做法宣传,根据活动安排,统一印发宣传资料,积极倡导科学、文明消费理念。并利用报社纸媒形式对蚌埠银监分局局长及蚌埠市银行业协会会长做专题报导。            

()办好“315”维权专刊、专版及各种宣传活动。

蚌埠市银行业协会积极参加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大型宣传活动。借助市消费者协会与媒介联办消费专版、专栏等平台,展示我市银行业维权工作成果,利用广场显示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的知识。

315”期间,各会员银行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的普及金融知识,确保媒体传播形式的多样性,保证宣传普及工作的覆盖面和触达率,构建多元化普及金融知识的传播途径。根据活动主题确定宣传内容,在活动开始前将相关宣传资料统一印发完毕,配发到各营业网点,并在人流量较大的网点设立宣传台,并指定专人宣传各会员单位于315日前,组织开展一次“金融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活动(可选择其中一项,怀远农商行组织进乡村宣传活动)。

 ()组织召开座谈会。

市银行业协会拟于3月中旬组织召开一次由蚌埠银监分局、各会员单位代表参加的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2016年银行业投诉及处理情况,广泛听取各会员单位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活动要求

(一)根据省协会通知要求,省协会将派人参加我市协会的宣传活动,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二请各会员单位分别于36日前报送活动方案,324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协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

蚌埠银行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翊 刘星梦

  话:0552-2082512 

  箱:bbyinxi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