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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金融仲裁进银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9 作者:蚌埠市银行业协会

关于开展“金融仲裁进银行”活动的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促进各会员单位积极传播仲裁法律知识、宣传金融纠纷仲裁的优势及特点,认识到仲裁制度的高专业性、高效率性、高灵活性,更加适应日益复杂多样的金融纠纷。充分运用金融仲裁规避风险、维护自身权益,发挥仲裁制度在金融纠纷化解中的作用,促进金融仲裁繁荣发展,保障蚌埠市金融市场稳定、和谐。蚌埠市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银协”)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安排

(一)在蚌埠银保监分局指导下,市银协主办本次活动,各会员单位为主要参与单位。

领导小组:

长:陈焯(蚌埠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郭菲(蚌埠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金融仲裁院院长)

蔡少龙(蚌埠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金融仲裁院副院长)

员:杨成斌、胡晓东、刘安、赵新维、宋杰、孙振富

本次活动办公室设在市银协秘书处,负责制定本次活动方案,协调各会员单位的活动落实情况。

(二)各会员单位根据各阶段活动的主题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活动细则,加强对营业网点各阶段活动的督导,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积累宝贵经验。各会员单位制定的活动细则329日前报送市银协邮箱。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市银协定于41日――630日在全市银行业组织开展主题为“金融仲裁进银行”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活动筹备阶段

各会员单位根据本活动方案制定具体的活动细则,组织营业网点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和周密部署、协调,做好活动宣传。各会员单位需根据各阶段活动的主题确定宣传内容,并在活动开始前将相关宣传物料统一印发完毕,配发到宣传点。同时,做好活动前的组织动员和人员培训工作。

(二)分阶段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141日为本年度“金融仲裁进银行”活动启动日

各会员单位自行选择网点开展启动日宣传活动,并在活动方案中注明启动网点。市银协将联合蚌埠市金融仲裁委员会走访各单位活动启动仪式开展情况。

24月为“金融仲裁知识宣传月”

相对于诉讼等传统化解处置不良资产方式,金融仲裁具有一定优势,各会员单位就主题内容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厅堂醒目位置摆放折页及展板、LED播放宣传、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进行宣教。

35月为 “金融仲裁案件筛查月”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呈现增长态势,传统不良贷款处置手段的局限性日益凸显,不良资产处置速度明显滞后。蚌埠银保监分局、蚌埠仲裁委员会、蚌埠市银行业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运用商事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的意见》(蚌银保监发〔202010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仲裁在解决金融纠纷方面的优势,灵活运用仲裁制度,解决在贷款清收、核销、保全、资产接收等业务中及时取得法律确认的问题,以及送达难等问题。

5月筛选现有不良资产准备上诉且符合进行仲裁的案件上报至市银协邮箱。

46月为“金融仲裁执行月”

为建立法制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主体经济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银协将规范完善金融合同仲裁条款。各会员单位认真研究落实本单位适用仲裁的业务范围和具体适用方式,主动将仲裁条款纳入合同文本。仲裁委同步跟进指导,为各会员单位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协助规范合同的订立。格式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推荐如下: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蚌埠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若合同中有仲裁或诉讼两种方式的,建议选择仲裁方式解决;若上级金融机构格式合同中纠纷解决条款不便修改的,可采取补充协议方式,明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对已发生的金融合同纠纷,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双方当事人可达成补充仲裁协议,提交蚌埠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定方案

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制定本单位整体活动细则,明确活动目标。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活动,统一协调沟通。根据本系统活动安排,统一印发宣传物料,将活动内容及目标及时传达给下属分支机构,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扩大效果,积极落实

各会员单位要切实落实本次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活动负责人应积极发挥指导作用,把握活动进度,将本单位业务特点、本地区地域特点与活动主题有机结合。

(三)督导有力,广泛宣传

在活动过程中,各会员单位要发挥督导作用,根据本系统活动安排,制定活动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巡查营业网点的活动开展情况,督导参与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各阶段活动。各会员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的普及金融仲裁知识,确保媒体传播形式的多样性,保证宣传普及工作的覆盖面和触达率,构建多元化普及金融仲裁知识的传播途径。媒体宣传应提供相关材料,作为评先依据之一。

(四)总结成果,推广经验

总结本单位“金融仲裁进银行”活动开展情况,积累并推广先进经验。在活动中需做好数据统计工作,留存活动相关图片、录像、文字等材料。在主题活动结束后79日之前,需将本单位活动小结(不少于1000字)、活动简报、相关活动图片(不少于5张,图片资料应能以影像的方式定格反映活动现场情况,画面清晰,采用JPG格式,不低于1024*768像素。)等资料报送市银协办公室邮箱。

(五)联动协调,报送信息

为了能够更好地加强联动协调,请各会员单位于329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具体联系人(附件2)、本单位活动细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银协办公室邮箱。

(六)建立机制,推动仲裁

各会员单位要建立金融仲裁工作长效机制,市银协积极发挥协调职能,帮助各会员单位提高依法运用仲裁法律解决金融纠纷。